遂昌县未来乡村建设导则

2021-05-08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未来乡村的术语与定义、总则、生态宜居、产业振兴、公共服务、乡村善治、乡风文明、未来展望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单个行政村开展未来乡村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3306标牌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 38382 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DB33/T 912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规范DB33/T 2166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DB33/T 2186 农村文化礼堂管理与服务规范
DB33/T 2210 村务监督工作规范
DB3311/T 137 花园庭院建设指南DB3311/T 140花园乡村建设指南
DB3311/T141花园田园建设指南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未来乡村
立足现代文明、承续乡愁文化,生态底色亮、产业活力强、生活品质优、智治效能高,开放
包容、主客共享、未来可期的乡村可持续发展新形态。
3.2
GEP
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用于衡量生态良好的统计与核算体系。通过计算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及农田、牧场、水产养殖场等人工生态系统的生产总值,来衡量和展示生态系统状况。

4总则

4.1坚持绿色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生态、生产、生活和谐发展,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未来乡村。
4.2坚持“居民是主体、产业是支撑、美丽是底色、生态是基础、智慧是方向”规划原则。
4.3坚持科学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协调。
4.4坚持立足乡村特色资源和文化,打造特质化、个性化的新时代花园式乡村。


4.5坚持改革创新、城乡融合,实施科技进乡村、资金进乡村,青年回农村、乡贤回农村“两进两回”行动,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
4.6坚持科技引领、数字赋能,打造数字化、智慧化乡村,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4.7未来乡村建设应达到 DB33/T 912 和 DB3311/T 140 中的基础性指标要求,不得存在符合否决性指标的情形。

5生态宜居

5.1基本要求
打造生态优美、风貌质朴、环境怡人的乡村生态人居环境,实现“一村一境”的情境乡村、美丽人居的“世外桃源”场景。
5.2规划布局
5.2.1将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对村庄、山林、农田和河流等进行整体综合保护开发,形成规模化、生态化效益。
5.2.2根据村庄现状条件和发展需求,制定村庄规划,提出建设管控要求和特色风貌保护要求。
5.2.3围绕村庄规划开展村庄设计,宜按“原味、原境、原城”原则,挖掘村庄个性和特色,对村庄风貌进行美学设计和整体风貌管控,彰显自然山水格局、空间肌理、景观风貌、历史人文、地域建筑等特色。
5.2.4宜按“绿化-美化-净化-多样化-艺术化”模式营造景观空间,山、水、林、田、湖、农居相映成趣。在村庄主入口、公共空间等重要节点,宜就地取材建设与周边环境相融合的景观小品。
5.2.5按 GB/T 13306 的要求,根据村庄地域环境、景观风貌、人文特色、产业特点等因素,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已有农村设施标识,研究设计贴近乡村、风貌协调、简洁明了、特色鲜明的设施标识系统和设施分布图,提出各类不同风格、色彩、材质的标识图集,统一标识、统一风格、统一式样。宣传栏、广告牌、店招等设置规范有序,体现乡村特质。
5.2.6按照村庄设计确定的风貌特色要求进行农房设计,实行建房图集和农房带图审批制度。
5.2.7宜采用数字孪生、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化技术手段规划布设基础设施,实现建筑设计、古建筑保护等精密智控、智慧服务功能要求。
5.3生态环境
5.3.1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制度及自然保护地制度。不得违规采砂、取水、取土、取石、烧山;不得非法占用林地、非法盗伐与滥砍滥伐林木、非法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
5.3.2对村庄山体、森林、水体、植被、农田等自然资源进行保护、生态保育和修复。按照 DB33/T
2166 的要求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防止人为破坏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
5.3.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教育,引导基层群众广泛参与。
5.3.4村域内地表水水质稳定达到 GB 38382 中 II 类以上水质要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土壤、噪声环境质量达到相应环境功能区要求。空气质量优良指数 98.9%以上。环境空气
PM2.5 不超过 26μg/m3。
5.4人居环境
5.4.1应开展村庄防雷击、森林火灾、泥石流、泄洪等气象、地质灾害的基础设施建设。
5.4.2建立乡村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宜推行城乡基础设施统一管护运行模式。明确乡村基础设施产权归属,由产权所有者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宜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第三方开展管护。
5.4.3实施“一村万树”行动。采用果树、花种,兼顾经济效益和景观效果,对村庄周边、公共场所及房前屋后进行绿化,应绿尽绿,适度彩化,养护良好。


5.4.4建设田园绿道,打造廊道观景带、主干道花带景观。对有一定绿化基础的道路河流沿线, 开展增色添彩,结合地方文化特色打造景观节点;对原为裸土、坡道的道路河流沿线,采用乡土植物、花卉等进行裸土美化、边坡改造、增绿复绿。
5.4.5村内无新增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建(构)筑物外立面完好、整洁。
5.4.6实施雨污分流,宜开展水循环利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户受益率 95%以上,处理设施运行正常,达标排放。
5.4.7开展洁净乡村建设,宜采用智慧化手段,实现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长效管理。按DB3311/T 137 要求开展花园庭院建设。
5.4.8根据人口规模及乡村旅游等产业发展,合理设置公共厕所。新建、改建、扩建公厕符合DB33/T 1151 的要求。旅游厕所达到 GB/T 18973 质量等级要求。
5.4.9各类杆线应规范架设,牢固安全、整齐有序、标识清楚,无私拉乱接,宜多杆融合、下地铺设;田间生产设施应管理规范,杆线序化,与自然环境协调。
5.4.10应积极推广太阳能、天然气等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根据当地资源特征,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光热、风能、生物能等分布式能源供应系统建设。
5.5生产环境
5.5.1优化农作物空间布局,按照 DB3311/T 141 的要求开展花园田园建设,提升田园清洁化、生态化、景观化水平。
5.5.2应开展农田生态化沟渠系统建设,控制农田排水氮、磷等污染物。
5.5.3执行畜禽养殖场环境准入与退出制度,实施养殖废弃物、病死动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广统防统治、有机肥替代等减药减肥技术。开展水产养殖场尾水生态化治理和水质监测,实现达标排放。
5.5.4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追溯与集中处置,完善露天焚烧秸秆网格化巡查机制,加强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
5.5.5农家乐、餐饮、民宿等经营单位的污水应处理后达标排放;或经过预处理后,纳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体系。

6产业振兴

6.1基本要求
注重“红色文化+绿色发展”的“红+绿”融合,按全域景区化,规划布局自然生态、创新生态、金融生态,科创、农创、文创三创共融发展。各村应培育至少一个主导产业,并以主导产业为依托,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吸引科技与资金进乡村,青年和乡贤回农村,打造村民就地就业致富和创客创业“造梦圆梦”的场景。
6.2产业发展
6.2.1科创产业
6.2.1.1推动乡村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重点培育“互联网+”、“智能+”的新兴业态和产业集群,壮大发展乡村数字经济,推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
6.2.1.2以网络化、智能化、全球化为导向,培育以分时经济、软件开发、数字服务、生命健康为主导的开源产业,构建开源型经济体。
6.2.1.3宜打造兼具规模性和灵活性的科创产业共同体,形成龙头型企业带动、创新型企业集群发展的产业格局,实现产业链垂直整合。
6.2.1.4宜搭建细分领域的创业创新平台,强化传统产业中科技、互联网的运用。
6.2.1.5腾退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和弃旧仓库厂房,挖掘发展科创产业的空间和载体。


6.2.1.6宜发展乡村民宿产业,引进布局高端民宿、文化创意、休闲书店、精品咖啡吧、无人超市等旅游配套设施或场所。
6.2.2农创产业
6.2.2.1合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和生态条件,发展当地主导优势产业,创新特色农产品开发、加工产业链机制。
6.2.2.2农业产业宜标准化建设、数字化管理、规模化发展,推广适合当地的农业生产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及新种养模式;推广应用数字化技术,建设数字田园,发展智慧农业。
6.2.2.3采用土地入股、土地流转、土地托管、联耕联种、股份合作等多种经营方式,吸纳社会资本和工商资本投资农业绿色产业。
6.2.2.4宜建设“微农庄”、“认领地”等农耕体验区块,发展研学、采摘、体验等农旅项目。
6.2.2.5利用农村闲置房、农机具等,开展多种经营,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6.2.2.6宜建设特色商业示范街区,引导特色农产品创业行动。
6.2.2.7优化“农村电商”遂昌模式,宜利用各种电子商务新业态,推介乡村产业产品,拓展营销渠道。应建立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运用智慧数据基础,保障配送通达及时效。
6.2.2.8应开展国家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品质认证。
6.2.3文创产业
6.2.3.1深度融合乡村旅游与红色文化、休闲度假、康体养生、创意农业、民俗文化、美丽交通、特色农产品等,发展文创经济等多种业态,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有条件的地区宜发展智慧乡村旅游。
6.2.3.2应结合地方特产定期开展特色主题活动,打造、推介区域特产招牌。
6.2.3.3应依托生态文化、红色文化、汤显祖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禀赋,推进系列文创产品开发、运营,创新文化体验。
6.2.3.4宜创建“乡村工匠”品牌活动,依托乡村老宅、村级闲置资产、文化礼堂等空间打造民艺展示体验平台、研学区块,开展民艺传承计划“民艺课堂”活动,招引创客参与文创,开展乡村雅集、垂直社交活动。
6.2.3.5宜建设游客接待中心、田野餐厅等乡村旅游配套服务综合体,服务乡村旅游经济。
6.2.3.6宜打造适合年轻人体验的轻游乐、轻运动的酷玩乐活产品,开发研学、游学体验项目。
6.2.3.7宜利用乡村自有特色,结合科技、创意、艺术等手段营造丰富的夜生活体验项目,探索适合自身的发展模式,构建夜游—夜娱—夜食—夜购—夜宿—夜健的“六夜”产品体系。
6.3乡村经营
6.3.1村集体经济
6.3.1.1创新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经营模式和管理方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村级集体经济高于丽水地区平均水平。
6.3.1.2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做好集体资产折股量化,推进集体资产股权占有、收益、抵押、担保、继承、有偿退出等权能实现和利益兑现。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6.3.1.3规范村级集体资产、资金、资源“三资”管理,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考核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形成稳定收入、持续增收机制,开发村域资源,盘活存量资产。
6.3.1.4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结合本村实际,因地制宜,对农村集体资产可采用直接经营或发包、出租、合资、合作等方式经营获取收益。
6.3.1.5合理安排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包括村级组织履职提供必要的经费,及用于村庄经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供、帮扶弱势群体等费用。
6.3.2GEP 转化


6.3.2.1 建立生态资源的“调研---评估---管控---流转---储备---策划---提升---开发---监管” 的全过程工作机制,开展GEP统计与核算,建立“两山银行”,将本村生态价值量化。
6.3.2.2对可供开发的闲置资源及低效开发项目,通过租赁、入股、托管、赎买等多种形式,将资源流转至“两山银行”,对分散资源进行整合提升,按照区域、产业分类、策划形成集中连片优质的资源资产项目包。
6.3.2.3利用招商推介平台和途径,通过混合所有制、股份合作、委托经营等方式,引入社会工商资本和市场专业人才,对资源进行开发运营。
6.3.2.4宜推进与金融机构合作设立绿色产业、乡村振兴等发展基金,优先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项目。
6.3.3新型经营主体
6.3.3.1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家庭农场联合组建合作社,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兼并重组或组建联合社。
6.3.3.2引导工商资本参与农业产业化,培育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相互参股,组建以产权为纽带的合作经营主体。
6.3.3.3鼓励创业创新人员、科技人员、企业家、经营管理和职业技能人才等参与农村产业发展, 选拔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创新标杆和代表人物。
6.3.3.4培育和发展农创客及新业态经营主体。
6.3.3.5鼓励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专业化生产, 提高小农户自我发展能力。
6.3.4品牌打造
6.3.4.1完善以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农家特色小吃品牌、文化品牌、旅游品牌等为重点的品牌体系。
6.3.4.2积极参与“品字标”“丽水山耕”等区域公共品牌建设,制定自有品牌培育发展计划, 努力打造特色突出、特质彰显、内涵价值丰富、感知识别度高的自有品牌。
6.3.4.3搭建展示展销平台,加强品牌策划、运营、宣传推介和保护。
6.3.5产权改革
6.3.5.1推动林权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规范运行。
6.3.5.2开展农村承包地经营权确权发证,推进土地有序流转,规模化经营。
6.3.5.3开展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三权分置改革,适时推进闲置农房(宅基地)流转交易。
6.3.5.4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适时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化、出租、抵押交易。
6.3.6 村民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率在8%以上。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在10%以上。

7公共服务

7.1基本要求
应满足DB33/T912关于“幼有育、学有教、劳有得、病有医、老有养、住有居、弱有扶”的基本要求。打造5分钟邻里生活圈、20分钟医疗卫生圈、30分钟公共服务圈,构建“功能完善、服务便捷、智慧安居、邻里亲善、主客共享、生活舒心”的生活保障体系,打造新老居民“乡里乡亲” 场景。
7.2学习教育


7.2.1应具备开展远程教育的基本条件,打通优质教育资源进乡村渠道。
7.2.2培育新型农民和农村骨干人才。面向村民、乡村企业、农合组织等不同层面的乡村受众, 应组织多样化、创新化、针对性的技能培训。
7.2.3宜建设邻里共享学堂、共享图书馆,搭建共享学习平台。
7.2.4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不低于 14 年。
7.3医疗卫生
7.3.1常住人口 1000 人以上行政村应建有规范化卫生室或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站,其它村可按规定与周边村合并设立,实现村村有联系医生,为偏远村民上门提供常用药品及医疗服务。
7.3.2宜开展“未来诊室”智慧健康计划,打造智慧卫生室,配备相应的远程医疗设备,采用在线服务的方式,实现名医名院远程诊断服务。
7.3.3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90%以上。免费妇女病普查两年服务率高于 95%。
7.4养老服务
7.4.1综合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会养老机构等,提供养老服务。宜为老年人提供日(全) 托、助浴、助餐等生活便利服务。
7.4.2推行医养结合的智慧养老模式,实现对老人生活远程关注、健康状态动态监测、信息需求个性推送等互联化、物联化、智能化的助老服务。
7.4.3宜建立老年人生活补助制度,并定期发放。
7.5劳动就业
应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并采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手段收集、发布、推送职业供求信息,实现精准化、个性化就业服务。
7.6救助帮扶
应建立对优抚对象、受困家庭、残障人员等特殊群体的主动发现机制,提供帮扶;应建立特殊人群动态数据库,实现精准服务。
7.7生活便利
7.7.1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应正常提供服务,实现“最多跑一次”向乡村基层的延伸。
7.7.2农村饮用水供水保证率 100%,水质达标率 100%以上。
7.7.3科学规划布设生态公共停车场(位)。
7.7.4公共场所及服务设施应按 GB50763 要求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宜推进农房无障碍设施建设。
7.8邻里和睦
7.8.1建设乡贤会客厅、邻里中心等村民交流互动场所,以及邻里生活等信息化平台。
7.8.2建立邻里互助积分存取制度,推行“助人就是助己”的互助互惠理念。

8乡村善治

8.1基本要求
坚持“大治理”理念,构建党建引领,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以“党组织+网格党支部+党员红小二+人民群众”为主体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共治共享”场景。
8.2组织建设
8.2.1依法设立的各类村级组织应规范运行。
8.2.2应培育和引入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为村民提供所需服务。


8.2.3应引进科技、经营管理和职业技能等创业创新人才投身乡村建设。
8.3五治融合
8.3.1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深化应用“民事村了”“一格一警”“村企共建”等基层治理方式。
8.3.2应组建党员“红小二”队伍,走村入户帮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8.3.3建立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机制与制度。实行“一约两会三团”治理模式。制定并履行村规民约,明确奖惩机制;定期召开百姓议事会和乡贤参事会,实现村社事务民议、民办、民管; 建立百事服务团、法律服务团、道德评判团,实现村里事情“大事一起干”、邻里矛盾“好坏大家判”、村民困难“事事有人管”。
8.3.4应建立矛盾纠纷分级化解机制,设置村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站(点),做好纠纷调解工作,实现“减少发生、处置在小、源头化了、长效治理”。
8.3.5应整合应用浙政钉、基层治理四平台等信息化平台,规范全科网格建设,实施网格化管理, 推进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实现智慧安防、便民服务、信用体系、全科网格、招商平台等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
8.3.6在村口、路口等公共场所布置监控;建立专职群防群治、义务消防等等平安队伍。建立自然灾害、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演练。
8.3.7建立外来人员参与乡村事务的常态化机制,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8.4清廉乡村
8.4.1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绘制村级权力运行流程图。落实“五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制度, 党务、村(居)务、财务按要求全面公开。
8.4.2应按照 DB33/T 2210 的要求,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并建立村务监督制度,对照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流程,全面监督村务决策、村务公开、农村集体“三资”处置、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以及村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
8.4.3开通“监督热线”,发动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监督。
8.4.4弘扬清廉文化,营造崇廉向善的社会风尚。
8.5信用治理
8.5.1建立信用积分体系,明确信用积分应用范围和奖惩机制,以家庭(户)为单位推行信用激励和失信惩戒。
8.5.2制定特殊贡献信用加分项,畅通信用主动修复、纠错修复渠道,激发村民在平常生活生产中争做“求和事”“守信事”。
8.5.3建立并实行个人诚信、生态信用行为与金融信贷、行政审批、医疗保险、社会救助、村级福利等挂钩的联动奖惩机制,树立“诚信褒奖”、“失信惩戒”社会共识。
8.5.4宜建立“信用法庭”,将普通法院无法管辖的违反社会秩序的行为交由“信用法庭”进行裁判。
8.5.5多渠道选树守信和求和典型,定期在村里宣传和向上级新闻媒体推荐。

9乡风文明

9.1基本要求
推动乡愁文化与现代文明、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等不同文化的交融,实现本地村民能够感受现代文明,城市居民到村里能够享受乡土气息的“田园故里”场景。
9.2乡愁承载


9.2.1加强传统文化依存场所和载体保护,对老街、老屋进行重点管控、集中保护与开发。实施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农业文化遗产、文保单位、文保点、古宅旧居等历史建筑专项保护规划。
9.2.2加强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与保护。挖掘、传承民俗风情、历史沿革、典故传说、名人文化、祖训家规等乡村特色文化,做好农耕、祠堂、慈孝等民俗特色文化,民间民族表演艺术、传统手工技艺、医药、节气风俗和民间文学等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9.2.3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各种传统文化特别是濒临消失文化遗产的抢救性记录整理,积极开展乡土文献的数字化工作,加快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认定和传承人群培育。
9.2.4定期举办农家美食评选、乡村特色小吃评选、美食节等活动,推广具有乡愁记忆的民间美食文化,打造“遂昌味道”品牌。
9.3乡风清朗
9.3.1建立村级乡村文明会,吸纳村民、乡贤等入会,共同挖掘和传承优秀的民间历史文化,培育伦理道德,培育农村人才,配合开展乡村发展各项工作。
9.3.2推进移风易俗,倡导酒席减负、勤俭节约、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等文明新风;遏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人情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
9.3.3挖掘慈孝故事,举办慈孝讲堂,深化家风传承,营造慈孝文化浓厚氛围。
9.3.4推崇崇德向善、见贤思齐、邻里和睦的良好风尚。
9.3.5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
9.3.6宜开展文明村、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9.3.7宜开展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选树活动。
9.3.8加强山水、森林、农耕以及茶、花、竹等生态文化研发,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展示等活动,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引导村域内单位、居民开展绿色家庭等绿色系列创建,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9.3.9倡导绿色消费,引导和培养居民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9.4文体设施与活动
9.4.1因地制宜建设特色文化场所,按照 DB33/T 2186 开展农村文化礼堂建设;宜应用数字化技术打造智慧文化礼堂,提供在线演出、在线培训、健康宣讲等服务。
9.4.2应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小公园、小广场等。根据实际配备如茶园自行车道、篮球场、乒乓球台、室外健身器材等体育设施。
9.4.3宜设立文体管理员,组建群众性文体团队。定期组织开展农事节庆、民俗文化活动、文艺演出、讲座展览、体育比赛等群众性文体活动。

10未来展望

10.1基本要求
推动实现未来乡村的数字化、智慧化、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打造“两山转化的重要窗口”、
“中国分时经济先行地”、“长三角创新第二空间”、“浙江高端旅居目的地”,构建人们向往的“诗和远方”场景。村民满意度95%以上。人均预期寿命85岁以上。
10.2数字赋能
10.2.1加快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AI、5G、AR、VR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生产、生活、生态领域的运用,开展数字乡村建设,实现农业农村的数字化、智慧化和现代化。
10.2.2综合采用卫星遥感、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开展全区域农情监测的信息化、数字化和可视化协同建设,打造智慧农业。
10.2.3宜推广机器人分拣、无人机运送等技术,开展生鲜供应链智慧仓储、物流建设。
10.2.4宜推广5G、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在环湖马拉松赛道、智慧骑行驿站等文旅服务的深度应用。


10.3创新驱动
10.3.1应创新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改善网络支付、移动支付、网络信贷等普惠金融发展环境, 为农民提供足不出村的便捷金融服务。以产业链整合、产业基金为重点,引进产业资本,提供相应的金融配套服务;结合特色金融服务扶持特色产业发展。
10.3.2应创新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市场化配置等农村改革发展机制,激发农村内部发展活力、优化农村外部发展环境,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有序流动。
10.3.3创新和优化GEP转化路径和模式,提高GEP转化率。
10.4标准引领
应建立未来乡村标准体系,有效实施重点领域标准,开展标准实施绩效评估与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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